没劳动合同没交社保如何补偿
没劳动合同且单位未交社保的状况下,职员可以需要单位进行相应的补偿,具体如下:
1.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打造劳动关系后,应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法概念务。
2.若用人单位未履行这类义务,则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
3.职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6、四十七条的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需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为: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职员还可以需要单位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并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薪资,但应该注意有一年的时效限制。
2、无合同社保补偿的凭证
找法网提醒,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时,职员需要采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包含:
1.薪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薪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与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这类凭证或有助于职员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从而为自己争取到应有些补偿。
无合同社保的维权渠道
1.对于没劳动合同且未交社保的职员来讲,维权渠道主要包含与单位协商解决、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建议职员第一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同,则可以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起诉。
在维权过程中,职员应保留好所有有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同时,职员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