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职员合法吗
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职员是不合法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需要各执一份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一旦合同签署完成,职员有权获得我们的一份合同副本。
2.假如单位未给予职员劳动合同书,职员应准时与公司人事部交流,索要该合同。若公司拒绝提供,职员有权将这一状况反映到劳动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置。
3.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公司不与职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违反了国内《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是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4.在此状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因此,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职员的行为不只不合法,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2、单位不给劳动合同怎么样处置
法律快车提醒,当单位拒绝给予职员劳动合同时,职员可以采取以下手段进行处置:
1.职员应准时与公司人事部或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流,明确表达我们的诉求,即需要获得是我们的劳动合同副本。假如交流无果,职员可以进一步采取行动。
2.职员有权将单位不给予劳动合同的状况反映到劳动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类机构将依法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置,以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
3.假如单位因未与职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面临法律制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薪资。
这一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3、职员拒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对于职员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劳动合同法推行条例》第五条给出了明确规定。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假如经用人单位书面公告后,劳动者仍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书面公告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质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假如职员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无需向职员进行赔偿。公司有权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并仅需支付职员实质工作时间的薪资。
因此,职员在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考虑我们的决定,并知道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关系时,也应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防止非必须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