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律商网

律商网

律商网 > 婚姻家庭 >

案例剖析解答:与现役军人离婚 须军人赞同

www.6v3c.com 2025-06-03 婚姻家庭

案例回放

2002年,王小姐与现役军人李某结婚。结婚以后不久,王小姐发现双方性格不合,常常起争执。李某性格暴躁,常常为琐事迁怒于王小姐,令她不可以忍受。于是,王小姐多次向李某提出离婚,但屡遭拒绝。李某称,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须得到军人的赞同,假如他不认可,王小姐就不可以离婚。

热线求援

昨日,王小姐询问本报坐堂律师,法律是不是有如此的规定?

律师解答

《民法典》中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得到军人的赞同,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谓重大过错,即军人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假如李某确实向王小姐推行了家庭暴力,王小姐可向法院起诉需要离婚。

Tags:

婚姻家庭热点
婚姻家庭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