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样处置?
我是北京一用户回哈探亲,本月16日在去榆树和几个车友参加结婚典礼的路上被一个奥迪A6的纯德国汽车撞了黑L88883,我有全险他居然连强险也没我非常不错奇就让北京的家属和朋友查看原来是套牌车.目前事故在榆树交警队处置中,缘由主次非常了解保险公司也来看过了.但没定责任.立刻到日期了,因他无保险即便公平判我为次方,我的修理汽车钱没办法找他要出.我车损失五六万元左右当时人差点死亡.双气囊都出来了.问关于套牌车的处置事情,只不过告诉我违反那条处置那条和我事故无关,你们可以对他罚款了之或者朋友关系了之.他手续都是假的不给现金我找哪个去要.吉林北京路途不远.不会让我把车就扔到这里了吧,现大家已经好几每天跑榆树了,假如你这里不可以处置秉公执法期望批准我回北京处置.过不了几天就到案件期限,回北京办理你们又如何?我提供他们用户的资料,我的驾照也让上面收去不见踪影.天子脚下,什么王法.家人要协商过来我一直再压,什么世道.啊
华律网律师解答:
很同情你的遭遇,问题比较专业,非三言两语所能说了解,建议与律师面洽
有关法律常识:
1、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准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区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因检验鉴别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汽车、汽车牌证和驾照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职员。
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汽车,暂扣汽车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别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置公告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置尸体。
2、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导致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辆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辆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导致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导致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导致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可以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保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