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逻辑上来讲,剖析条约的适用应当第一考虑条约是不是有效,假如有效再考虑能否适用,根据这个逻辑,背靠背条约的效力问题就是第一需要考虑判断的问题。现在没明确的法律规定背靠背条约是不是均有效或均无效,笔者觉得在合同整体有效的首要条件下,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已经知道背靠背条约对应的风险,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对其商业风险理应有充分的预判,无论总包方还是分包方都应权衡利弊后再签订合同,一旦签订背靠背条约,就应承担相应的风险,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至于有部分看法觉得背靠背条约有违公平原则所以无效,笔者觉得公平原则可以在背靠背条约是不是适用与怎么样适用的阶段进行考量,而不应突破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以维护买卖安全。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